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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向媒体反映:要求按法院判决执行

2021-09-23 16:22:28 来源: 法制与社会 作者:
摘要: 近日,浙江诸暨市近500名被骗出资的数名受害人代表向媒体反映,他们近年来高达八千余万元的出借款虽被法院判决还款,但至今仍未被全部归还,致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恳请上级有关

 近日,浙江诸暨市近500名被骗出资的数名受害人代表向媒体反映,他们近年来高达八千余万元的出借款虽被法院判决还款,但至今仍未被全部归还,致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予以关注,帮他们主持公道,督促职能部门返还他们法院判决案件的退赃款,挽回出借人的经济损失。

出借人反映,他们的出借款均打入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2020年11月30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681刑初229号判决书,判决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案件的被告——浙江顺宜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工作人员杨国清等9名被告退缴的违法所得及公安冻结的赃款,按损失比例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9名被告及同案犯退赔各被害人。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9名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依据法律规定,案件审结后,相关赃款应发还各受害人。

(2020)浙0681刑初229号判决书部分影

出借人反映,当地公安机关在法院判决前的侦查期间,冻结了浙江顺宜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存款,9名被告的赃款也陆续退入当地公安机关帐户。为此,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退还赃款,但公安机关回复,因浙江顺宜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被告,无法退赃,让受害人自行去找浙江顺宜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催讨。

让受害人费解的是,既然浙江顺宜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策划者和组织实施者、受益者,本应一同追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应与其他9名被告一起审判。但司法机关一方面没有追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当法院审判后,司法机关又不退还案件赃款。

出借人反映,他们中有很多受害者为老年人,所出借款项为其老年生活的依靠。司法机关不退还赃款的行为,已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到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受害者准备持续向各级政府投诉反映,直至退还他们的出借款。他们欣闻中央督导组到浙江,特恳请中央督导组予以明察,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公正处理,让受害者挽回损失,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法律人士指出,浙江诸暨市受害人所投诉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在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当下,有关部门应对本案予以重视,依法予以公正核查处理,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以维持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稳定。此案何去何从,公众拭目以待,媒体将跟踪报道。(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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