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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煤监局采取“八项措施” 确保疫情防控期期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

2020-03-04 23:19:11 来源:  作者:
摘要:本网讯 (贾景云 贾财刚 ) 连日来,朔州煤监局采取八项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全体监察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本网讯  (贾景云 贾财刚 ) 连日来,朔州煤监局采取八项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全体监察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本领,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及时掌握辖区煤矿动态。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形式多渠道收集辖区煤矿复工复产信息,各监察小组每日联系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准确掌握辖区煤矿复工复产情况,为精准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创新监察执法。实时开展远程监察,对系统显示擅自复工复产煤矿、生产建设超定员煤矿、监测数据异常报警的矿井,责令查明原因,对可疑煤矿立即派出监察组,开展现场监察。

四是精准监察执法。准确分析判断煤矿存在的突出风险,严查重处擅自复工复产、“三超”生产、边建设边生产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开展明察暗访。紧盯不放心矿井、春节期间不停产矿井、停产但入井人员较多的矿井等,随时派出监察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明察暗访、节日查、夜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严格督查复工复产煤矿。监督指导地方政府严格有序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发现随意降低标准、放宽要求、“带病”复工复产的煤矿,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建议地方政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情必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举报将按上限处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是及时调度生产矿井。建立复工复产煤矿微信群,要求煤矿每天报告当日人员入井、产量进尺、疫情防控等情况,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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