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20时许,四川绵阳特巡警四大队接群众报警:涪城区某加油站内,一名男子报称自己加油卡被别人盗走。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
经过调查了解获悉,原来情况是这样的:报警人李某称今天刚在加油站办了一张加油卡,卡上加完油后余额还有800元,还没来得及设置密码,自己加完油后忘记取卡就直接开车走了。自己回到家时突然记起没有取加油卡,急急忙忙开车回某某加油站取卡,发现加油卡已经不见了。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让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帮忙调取当时的监控,民警在视频中看到某车牌号的一位男士,用拾到李某的油卡加了油,最后还将其装进自己的口袋中开车扬长而去。
民警采取多种方式查找,最终联系上了拾卡的男子王某某,让他到特巡警四大队值勒室归还李某的油卡。半个多小时后,王某某给巡逻四大队值勤室打电话,称自己已经把李某的加油卡放在了涪城区某某加油站收银台工作人员手上,随后将电话挂断,民警和李某立马赶到加油站,到加油站的时候拾卡的男子已经离开,但是工作人员说该男子把加油的钱已经充还到了卡上有200多元。李某当场核实加油卡,卡上余额显示有800元,和自己加完油后的余额一致,李菜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民警返回值班后又联系上拾卡男子,对其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作出口头警告。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虽然信手拈来,但是拾金而昧可能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带着侥幸心理去试探法律的红线,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的财富,远离不义之财。(何伟、李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