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网(邓顺 姜敬) 8月28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非法使用警用制式服装的男子。
28日13时许,一名约50岁男子,到游仙新桥派出所办理户政业务。民警一看,该员居然穿了一身与值班民警一样的警用夏季短袖,手臂上还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公安”等字样,但没有肩章、警号、胸牌等配饰,且其形象完全不符合公安民警的气质,一眼就能看出有问题。民警立即将其控制,经审查,该男子姓童,新桥镇人,2019年在铁牛广场一地摊处以30元钱购买了这件警服,其对非法使用警用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供人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除了警务人员以外,任何其他个人和组织严禁持有和使用警用制式服装和警械等。
目前,该男子已被游仙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