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网(岳斌 张宇)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工作质效,提升新时期检察机关品牌效应。9月28日,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格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根呷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充分的举证和答辩,合议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证据当庭予以采纳,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宣判被告人格某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因盗伐国有林森林资源直接经济损失9000元,补种树木15株并承担3年的造林管护责任。被告人格某当庭认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表示将积极履行民事责任。
据了解,这是该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彰显了色达检察积极履职,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在社会层面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预防作用,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