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当肖某来到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五大队接受询问时,一改被查时的东拉西扯,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的违法事实。
1月12晚21时许,交警直属五大队民警正在塘汛大道进行酒驾整治。看到前方有交警,一辆棕色比亚迪SUV停靠在路边,车主弃车而逃,交警见状立即对其远端拦截,将其控制。
交警对驾驶员肖某进行酒精测试,其结果为饮酒驾驶,检查中,肖某多次想跑且精神恍惚,在进一步询问中,交警发现肖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交警发现肖某还有吸毒涉毒的前科,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塘汛派出所尿检,结果为阳性。
1月13日,肖某到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接受处理,据他称,1月10日,他与狱友在高新区某宾馆聚会,狱友有吸食毒品的行为,但终究并未沾染毒品,1月12日晚,他和朋友在机场某农家乐喝白酒,驾车时被查,肖某才考过科目一,并未取得驾驶证。
鉴于肖某有吸毒和贩毒的前科,民警带缉毒犬对肖某的车辆进行检查,当排查至驾驶员座椅下时,警犬连续三次发出警示叫声,经排查,无可疑物品,接下来,民警便对肖某进行检纸检测体内含有毒品,最终对自己近期有过吸食毒品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肖某无证驾驶将面临1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酒驾将面临罚款1900元,计12分的处罚,针对肖某毒驾,将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包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