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野生动物制品15件共30余斤,收缴自制火药枪1支,砍刀1把、比手1把、捕兽夹和套索40余件。
1月11日晚,平武县公安局平通派出所民警在林家坝卡点盘查车辆过程中,发现司机李某某正试图藏匿一块疑似野生动物制品,被执法民警现场抓获。随后,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某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审查中,李某某自称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是2020年12月与胡某、马某华、马某、张某均在平武县阔达藏族乡山上捕获的野生麂子后腿。
1月12日中午,办案民警趁胜追击,迅速在平武县龙安镇某休闲山庄内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均抓获,并顺藤摸瓜将案发当日与其同行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华和马某父子俩抓获归案。
经查,马某、胡某两人平时都喜欢养狗,遂相互添加为微信好友,其中胡某家里养有斗牛犬等许多外国品种的狗。2020年12月25日,马某邀约胡某带上他的外国品种的狗到平武县阔达藏族乡某山上去打猎。12月26日,胡某带上李某某、张某均与马某华、马某父子俩在阔达藏族乡汇合,随后分别带上火药枪、套索等捕猎工具和3只猎狗在当地山上非法猎捕野生麂子1只。下山当晚,5名嫌疑人又在马某华家中将该只野生麂子进行分割。
1月12日晚,办案民警在对马某华的住所进行搜查过程中,在冰箱内发现其尚未食用的疑似麂子、盘羊、穿猪仔等野生动物制品共计14件30余斤,查获各种捕兽夹和套索42件。1月13日,办案民警又在马某华的亲戚家猪圈楼上查获自制火药枪1支。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疑似野生动物制品已依法送检,该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杨仕红、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