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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一女子妨碍交警执法被行政拘留7日!!!

2021-04-06 21:10:47 来源:  作者:
摘要: 2021年4月5日10时40分许,李某某驾驶川B7***摩托车搭载其妻子胡某某行驶至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南山双语学校路段,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后,经核查李某某摩托车驾驶证逾期

 2021年4月5日10时40分许,李某某驾驶川B7***摩托车搭载其妻子胡某某行驶至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南山双语学校路段,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后,经核查李某某摩托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系使用失效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其驾驶的摩托车逾期未检,交警对其车辆依法进行暂扣。胡某某阻挠现场交警暂扣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并抢夺执勤交警暂扣的摩托车钥匙,抢夺车钥匙过程中对执勤交警进行抓扯,并大声喊叫“警察打人了”,给交警形象造成了相当坏的负面影响。在执勤交警对其多次警告无效后,决定将其带离现场,胡某某拒绝配合,在强制带离过程中,胡某某蹬踹执勤交警小腿部位两次,并采取在地上打滚的方式阻碍现场交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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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民、辅警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将违法行为人胡某某移交至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继续调查,还原事情真相,替一线执勤民、辅警维权。经调取南山双语门口视频监控录像、执勤交警执法仪视频,以及胡某某在城北分局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胡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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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威严,绝对不容亵渎。暴力妨害公务,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其结果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对于以暴力抗法、妨碍执法的,公安机关一律零容忍,坚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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