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网四川讯(富顺院 熊娇妮) 11月4日至5日,四川省自贡市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下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研讨会在富顺召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主要负责人,区县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两级院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富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晓刚为会议致辞。富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晓明就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做了经验交流。沿滩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强就“一案十查”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各区县院检察长、市院一至八部、研究室负责人就各自院、部门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及“一案十查”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讨论环节,精彩纷呈。四个讨论组仅仅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下,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问题、路径、对策措施进行了发言。三个小时的讨论意犹未尽,开启了一场头脑风暴。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可畏就前期工作做了总结,肯定了自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良好成效,全市以“监督精细化、办理案件化、管理规范化”为抓手,不断提升检察法律监督水平,使全市监督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两项监督指标全面飘红,得到了省院副检察长张树壮的肯定。但同时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形式大于实质、“一案十查”线索标准把握不准、激励机制缺乏等问题。张可畏副检察长指出,面对新形势,两级院必须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市院党组确定的“一四四一”工作思路,必须将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必须将强化法律监督贯穿始终,一抓三年不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同时,就全市“案-件比”指标的应对措施作出了具体部署。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做重要讲话。黄检对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前期工作总结为“方向正确、效果明显‘三不’情形得到一定程度地改善”。对前期工作总结了六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各院各部要对照检查,做到“六个强化”,即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识,强化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实施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强化“一案十查”,强化调查核实权的使用,强化个案和类案监督,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强化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和发布。就下一步工作而言,黄检指出,要持之以恒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持之以恒是时间,强化权威是空间,要通过持之以恒赢得法律权威。具体来讲,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这一有效形式做到极致。这就要求我们实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两级院要探索出激励机制,将监督案件与诉讼案件同等计入办案量;完善办案组织,充分发挥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作用。二是不愿、不敢、不善监督的情形要得到根本性转变。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水平,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黄检指出,面对改革,我们要坚持顶层设计与自我探索的有机结合,我们有丰富的基层试点经验,自我探索要大胆前行,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贡献自贡力量。最后,黄检强调各院要加强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对绩效考核、案件比、检察建议等工作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