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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庞鸿斌:执业26年 个案成就金字口碑

2018-09-21 10:16:52 来源:  作者:
摘要: 他办案风格细腻、流畅,追求最精致的代理效果,事必躬行,力图在一个个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进而推动中国的司法进程。他常说的一句话是,每一起案件都在拷问律师的良知和道德,不求有

 

他办案风格细腻、流畅,追求最精致的代理效果,事必躬行,力图在一个个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进而推动中国的司法进程。
他常说的一句话是,每一起案件都在拷问律师的良知和道德,不求有功,但求实效;
执业26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无一例投诉,无一例退费,这在律师界来讲是非常难得的。
他,就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法学博士庞鸿斌律师。
——采访题记
 
 
见证中国法治26年进步历程
1992年夏,庞鸿斌到了律师事务所工作。一天,他在河南省禹州市一家小旅馆里看卷宗。他一边看,一边把证人名单记录了下来。那时,法院开庭证人几乎都不出庭。
案件开庭时,当庞鸿斌念到证人姓名时,立即遭到了审判长的制止,他的理由是:在农村取证很难,不能念出证人的姓名,否则以后没人作证。可初生牛犊不怕虎,庞鸿斌认为不念出证人名字怎么质证?结果他坚持念出了证人的名字。结果,在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得给我写悔过书!”
庭审结束后,庞鸿斌为之辩护的那名亲戚被判了刑,他自己也因那份“悔过书”成了一些律师的取笑对象。
忆及此事,庞鸿斌说:“目前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法庭质证并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保护制度也得到了初步完善。”
这件“现在想来既可笑又可恨”的事情,在当时对庞鸿斌的刺激很大。法治在进步,一眨眼24年了过去了,庞鸿斌对此感慨颇深。
2003年,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鞍山市某公司经理尚某涉嫌1000万元经济合同诈骗。作为尚某的辩护人,庞鸿斌对补充证据提出了异议。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并主动要求补充证据。而法院第三次开庭时补充的证据竟然是政法委的调查报告。对此,庞鸿斌提成了该组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侦查机关(办案机关),无权调取证据,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观点。
该案历时近4年,该检察机关最终主动撤销了指控,尚某被无罪释放。
2012年5月30日,庞鸿斌接到了一名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打电话的刘先生是一名在京城打工的建筑工人,他告诉庞鸿斌,自己刚刚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作为刘先生的辩护人,庞鸿斌知道,这意味着,一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逮捕的刘先生和他的一名兄长,因律师的介入彻底恢复了自由。
庞鸿斌指出,法治进步一方面体现在法律规定的从无到有和日趋合理,另一方面表现在无罪推定等法律理念日渐植入执法者的观念之中。
不断思考,学无止境
中学生法制教育一直是庞鸿斌关注的社会问题,从2012年开始庞鸿斌通过组织北京大学生到各地中学调研,发现中学生没有统一的法制教材、占比很少的法制课枯燥无味,学生们根本不感兴趣。虽然国家搞了这么多年义务普法,但是大部分中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此,庞鸿斌联手《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李秀平,经过近两年的调研、收集材料、编篡,于2014年出版发行了针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25堂法律启蒙课》,该书在定稿后第一时间送给了原司法部副部长刘飏,刘部长一字一句的看完了书稿,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长期思考了,庞鸿斌律师站在企业家的角度提出了“法律创造财富”的命题。如果让企业家在法律与财富之间选择的话,它们肯定选择财富,办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否则企业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正是基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本质认识,庞鸿斌律师从法律体系的视角,结合《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深刻论述了法律是如何帮助企业家创造财富的,从而深化了企业家对律师这个行业,对法律的片面认识。目前庞鸿斌律师已在北京、内蒙、山东等地巡回演讲《法律创造财富》,深得企业界好评。正是这样实实在在的宣传活动,使法律与经济进一步融合,推动社会进步。
庞鸿斌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从未放弃对一些法学问题的深入思考,他曾先后撰写过几十篇法学理论文章在《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法律与生活》《律师文摘》《上海律师》等媒体上发表。作为《法律与生活》杂志的法律顾问,只要时间允许庞鸿斌就积极撰稿,参与“律师拍案”栏目的法制宣传,以绵薄之力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
这些富含真知灼见的理论文章,对推动法律实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庞鸿斌一直在路上
    自2016年起,庞鸿斌律师和诺贝尔提名奖获得者傅广荣女士、著名经济学界胡星斗教授、亚洲犯罪心里学家张荆教授一起创立了“中国首家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实验基地”,努力探索一条附条件不起诉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之路,为中国的青少年犯罪改造尽一份力量。       2018年6月在胡星斗教授的倡议下积极参与并推动成立“中国首家重刑刑释人员救助热线基金”,针对被判死缓或无期在监狱里服刑15年以上,且无家可归、生活没有着落的重刑刑释人员,实施救助,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并为生活十分困难、身体不好的重刑刑释人员办理5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生存之忧和后顾之忧。
依靠勤奋和敬业,他用一个个成功案例塑造了金字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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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庞鸿斌原名庞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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