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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令》发布以来 北川公安查处2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拘留16人

2021-02-27 09:43:03 来源:  作者:
摘要: 中国社会新闻网(李远梅 李婷) 自2021年1月18日以来,四川北川公安局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违规野外用火检查,一个多月时间查处了2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其中16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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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新闻网(李远梅 李婷) 自2021年1月18日以来,四川北川公安局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违规野外用火检查,一个多月时间查处了2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其中16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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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8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此为契机,北川公安局结合春节前后火灾隐患高风险时段,采取了多种措施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和巡防管控力度,加大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掀起严打声势,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严查火灾隐患,严打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二是联合部门、乡镇、村社干部一起,在街道、场镇、村社、入户宣传,张贴《防火令》5万余份,签定责任书200余份;三是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野外用火线索。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2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已对其中16起进行了行政处罚,16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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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永昌镇村民梁某在房后烧香祭祖,没等完全燃烬人就离开,导致明火惹燃周围竹林,引燃附近村民的4间瓦房,烧毁房顶和部份财物。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2天行政拘留,她是《防火令》发布后处罚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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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陈家坝镇村民韩某在房屋周围焚烧垃圾,巡逻检查的派出所民警上前提醒和制止,韩某不听劝阻,拒绝配合执法,还对民警进行推搡、阻挠、抓扯,导致民警手部受伤。县公安局对其以阻碍执行职务和违规野外用火合并执行,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防火令》发布以来,此案例是作出最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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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另外7起违规野外用火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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