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准驾车型,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同,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驾驶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动车车型,如果驾驶员“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那就属准驾不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四川省三台县复工复产、社会生活秩序逐渐恢复, 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跟时间节点,迅速调整工作计划。4月6日,针对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违法有所抬头的趋势,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马望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好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服务最优营商环境。
当天9:40许,一辆轮式自行机械车从三台方向往新德方向行驶,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支支吾吾,始终未能出示自己的证件。随后,民警再次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询问驾驶员是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还是无有效证件,驾驶员这才告诉执勤交警,自己有C1驾驶证。
经核查,驾驶员叶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准驾不符。大队民警对叶某某持C1类型驾驶证驾驶轮式自行机械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叶某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侥幸心理不可取,准驾不符危害深,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任进 何星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