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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 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

2020-06-04 11:15:07 来源:  作者:
摘要: 5月27日,四川省色达县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快速、高质量办结,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地贯彻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大限度地维

 5月27日,四川省色达县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快速、高质量办结,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地贯彻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信息配照_conew1.jpg

艰难讨薪,讨薪无果:

据调查,王某某在2016年负责为被告修建堡坎、围墙等工程,施工完成后被告一直拖欠王某某工资款18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在2016年12月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被告在2017年6月份还款,但被告违反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各种理由搪塞原告,至2020年5月未向原告支付工资款。                 

支持起诉,解决忧薪

我院根据整个案件情况和原告提供的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支持起诉决定,决定后我院第二检察部及时和法院、当事人联系,最终经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成功化解了矛盾,我院用三个星期将追薪三年的讨薪案件快速高质量办结,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我院将继续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深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支持起诉,法律链接: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四郎洛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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