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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县:村民排水沟被侵占 维权遇到执行难

2020-06-08 10:49:13 来源:  作者:
摘要: 针对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各地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综合治理的社会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成本和代价,使

 针对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各地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综合治理的社会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成本和代价,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来自法律以及经济、行政、组织和道德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压力,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取得积极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化解。
            
       邻居张某明搭建的两间房屋,致使我房子瓷砖都没有贴。中间蓝色铁皮这个过水沟被堵死。过道水我们留了一米,被张某明占完并堵死。而张某明建房并没有留过道水。

       “张某明在我房大门旁砌院墙并搭建两间房屋,占用我家的排水沟,法院判决让其拆除。但因为执行不彻底,给对方留了一间房,致使我的住房仍无法排水,存在安全隐患,这成为我们一家人的一块心病。”湖北省郧县茶店镇大岭山村4组村民张某安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图为张某明搭建的两间房屋。

       我叫张某安,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是湖北省郧县茶店镇大岭山村4组的一位普通村民。2017年,因邻居张某明在我房大门左侧砌院墙,并搭建了两间砖混结构的房屋,占用我家的排水沟,致使我的房子无法排水。我依法向郧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以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图为没拆完的部分房屋。

       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让张某明拆除院墙和两间砖混结构的房屋。在张某明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我于2018年5月28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5月23日,法院执行局执行房屋一间,就终结了本案。在对方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给对方留了一间房。为此,我多次找到执行局反映情况。该局负责人朱某某以另一间房为厕所、不在判决之内为由,不秉公办事。
           
                    图为没拆完的部分房屋。

       无奈之下,我于2020年4月2日向一审法院起诉立案。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案子已审理过,执行不彻底。并有录音为证,是在执行范围内。现在的问题是:立案,立不上;执行,没人执行。而我的住房无法排水,存在安全隐患,这成为我们一家人的一块心病。
       据媒体报道,2019年7月下发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最高法院在借助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系统监测和督办的同时,还建立了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的督查问效机制,防止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恳请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安排部署,督促被执行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彰显法律权威,在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各类执行力度,致力化解“执行难”,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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