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15时许,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二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游仙区芙蓉小区某路段,一男子捡到一个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民警现场了解,报案人小陈在乘坐网约车时,发现后坐有一个钱包,小陈便向司机询问情况,开车的刘先生确并不知情,考虑到是他人财物丢失,小陈便立即拨打了110,寻求警察帮助。
在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当面点清钱包内的物品,内有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后民警将钱包带回大队值班室,并通过身份证民警查询到了失主信息。
经失主王先生介绍,自己今天坐火车刚从外地回来,可能是回家心切,在下车前没有查看个人物品就急忙下车回家,幸好遇到小陈这样的好心人才使得自己未受到损失,最后王先生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小陈表示感谢,并对民警的及时帮助表示感谢。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尤其是乘坐火车,飞机,轮渡等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因为遗失到这种交通工具上时,再想去找恐怕不会简单。(蒋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