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23时许,@江油公安交警 在辖区永安桥周边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中,挡获一辆车牌号为鲁HX11XX小型车辆,驾驶员张某某经酒精呼气测试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在执勤交警依法开具处罚依据过程中,张某某抱怨交警“整得我生活都不能继续了”,实在是令人费解。交警告知其违法行为是自己造成,更要承担相应后果,更需要自醒,可张某“勇于承担”脱口而出“是我媳妇造成的,是我媳妇造成的”。
张某某因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执勤交警对其处以16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