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怀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涉及民生案件工作主线,聚焦群众反应强烈食品、药品、环保登热点问题,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响应,迅速行动。
近期,怀仁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多次举报称:有人在我市亲和乡周家窑村东的水库非法挖沙,并将挖取的沙子存放在其位于周家窑村北的沙厂内,数量巨大。接到线索后,亲和乡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缜密侦查、经过连续奋战,10月17日,在董培兴所长带领下,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并对盗采现场进行勘察测量,经初步测量,总填方量9000余立方米,价值达18万元。现场扣押装载机壹辆、挖掘机壹辆、洗沙机壹台、传送带两条、沙子9000立方米。该案件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怀仁市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属于犯罪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诚邀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怀仁市公安局必将以“零容忍”的决心保护矿产,以“施重拳”的力度严惩犯罪,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杨志高 宋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