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疑似瞒报
2019年10月19日,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矿工死亡事故,年仅39岁的汾西籍矿工李建国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煤矿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而是启动了瞒报“程序”!先是安抚工友并“封口”,随即将死者遗体安放在洪洞县城附近的某私人殡仪馆,通知家属协商私了,最终赔偿201万。死者遗体于10月27日运回汾西县永安镇柏乐村,30日在董家沟村(柏乐村委)安葬。
对于李建国的工友来说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煤矿对该起事故的善后处理现在还历历在目,提起自己与死神插件而过更是心有余悸!他之所以要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事故,公布事实真相,是希望矿方能真正重视起对工人生命权的尊重,不再让类似的事故重演,所以才求助媒体曝光。
记者在走访死者父亲李俊生后,于11月14日前往灵石县应急管理局了解事故上报情况,灵石金泰源10月19日发生的这起事故被瞒报得到了印证,应急局巡查队负责人表示从未听说过这起事故,并让记者留下“情况反映”,随后汇报领导,并向记者反馈调查结果。
不曾想在记者离开灵石县应急管理局的当天晚上便接到了同行的“说情”电话,更不可思议的是同行竟然将记者留给应急局的“情况反映”通过微信以照片的形式发了过来。这位同行直言不讳的说是煤矿找的他让说情,并说记者掌握的信息不太全面,适当的意思意思算了。
灵石县应急管理与这家煤矿的关系真够“暧昧”的,是谁在支持事故瞒报真是不言而喻。
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要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落实事故责任追究,为的是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国家对矿难瞒报的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强,发现一起,立即严肃处理一起,可地方政府为瞒报矿难充当 “保护伞”的行为却时有发生。
业内人士分析,事故发生后,矿方之所以选择隐瞒不报的原因是由于一旦上报对煤矿的追究责任力度是非常大的。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而矿主要领导也会被问责。最重要的是在每年年终考核的时候会受到巨大影响。而基层官员在升迁时,往往也会面临重大安全突发事故而被“一票否决”。为了防止影响升迁,部分地方官员本着侥幸心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故影响努力“往下压”。畸形的政绩使劲地冲击着法律、法规的底线,其实也是维护矿方和领导共同利益的“同盟”结合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