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绵阳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2020年6月16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相关核查处置情况。
被抽样单位名称:梓潼县金鑫石灰厂;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白云镇红花村六组;生产日期:2019-08-16;抽样日期:2019-08-20;规格:1000kg/袋;检验报告编号:S2019-6-0086;不合格项目:酸不溶物、氧化钙(CaO)含量(以干基计)、镁和碱金属项目不符合GB 3061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要求。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日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15日,当事人向梓潼局提交了关于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的自查整改报告,承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履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义务。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9日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该经营单位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