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四川绵阳城区某小区一居民不满楼上邻居家时常有噪音,自购安装一震楼“神器”回怼楼上邻居,恶化了邻里矛盾,绵阳特巡警促和谐耐心宣传释法,终化解矛盾。
1月26日19时许,绵阳特巡警巡逻三大队民警接群众李某(化名)报警求助:在绵阳城区某小区住户报称有人人为制造噪音扰民,影响家人休息。
特巡警巡逻三大队民警闻讯迅速赶至现场,报警人李某反映自家屋内地板上,楼下邻居张某(化名)经常疑似有硬物多角度连续敲击楼板,制造噪音发出“咚咚咚.......”或“嗡嗡嗡......”的声音,严重影响家人休息。忍无可忍之下遂报警求助。民警在李某带领下,前往楼下邻居张某(化名)家核查情况。发现张某家客厅中间赫然矗立一震楼器。民警现场了解情况中,李某指责张某做法过分,张某闻言顿时暴跳如雷,双方再次发生激烈冲突,相互言语人身攻击。民警现场当即予以劝解制止。通过双方陈述,原来当事人张某自两年搬进该小区后,由于楼上邻居(报警人)李某家经常发出各种疑似敲击声,甚至半夜有时候也会出现。为此主动和对方沟通交流,李某一句“不习惯,你可以搬到顶楼上去住哈”,引发张某不满。在多次寻找物业及社区调解均无果,其母亲也因为这事长期休息不好,时间一长,引发血压升高,出现神经衰弱等症状。张某忍无可忍之下,于是购买震楼神器,安装在客厅中央,只要楼上邻居李某家一发出噪音,就立即启动震楼器回怼。
民警查勘现场后,发现该楼房系八九十年代所建老旧小区,楼层之间隔音效果较差,稍有动静即可能产生较大声音。民警了解情况后,耐心做起了双方思想工作,并耐心释法宣传与劝导,希望楼上楼下邻里邻居均要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共同维护好小区和谐氛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寻找并彻底消除噪音源头,还住户一个清(安)静的生活空间。在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普法宣传下,因噪音引发长达两年之久的邻里矛盾纠纷终于化解,张某某表示将立即撤除并销毁处理震楼器。
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加,人民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工作一天都希望回到家中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而关于安装震楼器来肆意报复案例在全国也是时有发生,一定要认识到,不仅是和谐社会容不下“震楼器报复”,法制社会也容不下。
民警提示: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王占平 李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