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超设计年限需进行安全鉴定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子跟人一样会因为时间久而“变老”。房屋在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病,平时需定期保健。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的过程。而所有房屋都是按照一定年限内可能出现的最大荷载(如地震荷载、风荷载、楼面使用活荷载等,如普通建筑是按50年一遇的可能最大荷载来考虑的)和建筑材料本身的性能来进行设计建造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以后房屋若继续使用,出现可能最大荷载的几率会相应提高。
同时,承重结构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需对房屋现状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然后决定房屋能否继续使用,或是否需要作修缮或加固处理后再继续使用,以确保安全。
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如果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说明房屋安全产生隐患,如基础出现损坏,或受到外界的影响基础出现不均匀下沉,引起上部结构和墙体开裂等。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房屋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根据国家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危房的定义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