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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公安:“三化”措施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2021-02-27 09:41:49 来源:  作者:
摘要:中国社会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四川省三台县公安局结合公安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动“禁渔”工作制度化、有序化、全民
中国社会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四川省三台县公安局结合公安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动“禁渔”工作制度化、有序化、全民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犯罪,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专项行动以来,立破案5件,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捕鱼工具20套,检查经营野生鱼餐馆26家,规范垂钓爱好者127人。

三台公安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将职责落实到每一名专班工作人员身上,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打击以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月23日下午,三台县公安局老马派出所民警在对涪江老马段进行巡查时,发现涪江面上有船只疑似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前去查看,发现2名男子乘坐一艘小型铁皮船只在起网,船上放有装鱼的口袋。经查,两名男子共用渔网非法捕捞水产品10余斤。

“专项行动中,我们坚持强化警种之间协同配合,整合资源,融合效能;进一步加强与渔政、各乡镇街道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拓宽部门间案件线索证据收集要点、取证技巧要求等共享共用领域,为破案打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打击针对性。”三台公安治安大队民警说。

2021年1月28日,三台县农业农村局向三台县公安局移送李某高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2021年1月19日,李某高(三台县新德镇人)在禁捕时间和禁捕河流涪江河(三台县新德镇新林村二组河段)内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大妈,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一起同心协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三台公安推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充分发动“红袖标”、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通过走访群众、张贴提示、发布通告、现场劝阻等方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加强宣传攻势,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破坏活动的有效线索,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营造禁捕退捕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利用三台公安“两微一抖”平台,开辟禁渔宣传专栏,置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禁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线下宣传形成合力。

此外,三台公安还联合各乡镇启用“禁渔”巡逻车,充分利用车顶喊话器声音清楚的优势特点,结合各辖区所涉及长江流域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巡防路线,滚动播放禁渔期通告、法律法规、实际案例、公告举报电话等形式,搭建起立体式宣传模式,形成警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线下发放宣传单5000份,线上发布宣传信息50条,巡逻车宣传66次。(三台公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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