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野生动物,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国家更是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近期,就有人非法狩猎,被四川省绵阳市涪城警方及时查获。
案例1:
1月23日23时许,丰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使用禁猎工具捕杀野生动物。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当场抓获一名嫌疑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采用铺设电网的方式在丰谷镇李家桥村三组山地非法狩猎野兔1只、犬只1只的事实。
目前,郭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3月9日10时许,涪城公安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使用禁猎工具捕鸟。
接报后,分局食药环森专班立即联合石塘派出所开展调查并抓获嫌疑人郑某、唐某。
经调查,自2021年5月以来,郑某、唐某采取在自家田地边上安装粘网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警现场收缴野生鸟类死体10余只、粘网3张。
目前,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分局食药环森专班加大摸排力度,联合各派出所,划分非法狩猎重点区块,进行上山巡查、动态监控,“拉网式”排查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装置。同时,广辟线索来源,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挖掘案件线索,为保护野生动物源头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奠定良好基础。
公安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