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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微山法院举行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2022-06-10 17:04:41 来源:  作者:
摘要: 6月2日上午,“微山县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科学研究院湿地科普馆举行。济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微山县委常委、

  

   6月2日上午,“微山县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科学研究院湿地科普馆举行。济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微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如意出席仪式并讲话,微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庆友主持仪式。

   周涛指出,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的重大举措,是发挥生态司法和法治宣传职能服务南四湖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标志着南四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迈上了全新起点。周涛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制度,落实“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加强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积极打造“科普传播+巡回审判+成果展示+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特色司法保护基地,全力服务保障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

   王如意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微山县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中争当排头兵、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做先行者,生物多样性保护卓有成效。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是服务保障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是推进南四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为全县加强南四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拓展了新平台。王如意要求,要积极打造生物多样性司法示范基地,加强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搭建“打击、协作、修复、治理”联动机制,为维护南四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贡献司法力量。

   仪式上,微山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南四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司法保护展示馆,现场观摩了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庭审。

   部分微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领导同志,县法院中层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基地揭牌仪式。 ( 图文: 秦明强  柳桂忠  杨俊文 孙明瑞 关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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