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警察同志吗?我要报案,我放在车内的相机被偷走了!”
2022年1月25日晚上22时许,四川省绵阳市特巡警巡逻三大队接群众姜先生(化名)报警求助:在东原长岛停车场处,其放在车内的一部相机价值2000余元的“被盗”。
特巡警巡逻三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案侦工作。姜先生介绍,24日晚将车停在停车场内,今日早上取车时发现车门未锁,自己放在车内的相机也不翼而飞。由于自己当时急着有事未仔细查看,到晚上回家时四处寻找无果后,才想起报警。民警获知上述情况后,当即现场展开查找。在民警准备调取小区视频监控时,物管负责人反映,24日晚,该物管公司东原长岛小区的值班保安杨先生,夜间巡逻时发现姜先生的车窗未锁,同时车内有贵重物品,当时四处打听未能知道该车车主杨先生的联系电话,现场也未发现车主杨先生,为防不测,于是决定先将照相机带回值班室代为保管,并且在车上显眼位置留下字条,提醒车主前往值班室领取。但由于姜先生心下着急未仔细查看寻找,没看见保安杨先生所留字条,导致姜先生误以为自己相机被盗。
民警提示:年关将至,各位车主在平时使用车辆时切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下车时一定要锁好门窗,做好检查!(张积玉,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