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近日,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办北岸双江村庞某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为了维护集体利益,我于2010年实名反映河西街道办第六街居委会原主任杨某贵涉黑涉恶,欺压村民、强抢村民集体土地等问题后被报复,诬陷我及三兄弟强迫返交易双江村集体224号宅基地,致使三兄弟被判强迫交易罪获刑。事后还被杨某贵指使其妹夫庞某生(双江村主任)伪造2016年9月13日的村民决议书,向当地法院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索赔因强迫交易造成集体土地损失费1000多万元的事实。
购买224号地的事实经过。我父亲庞某红遗留双江村宅基地800多平米及地上房屋。1996年因新农村改造,需要拆除我父亲的房屋修通村道,在边缘按总面积52%的比例安排了410平米回给我4兄弟 (庞某统、庞某钦、庞某振、庞某华)。就近剩余的宅基地,按就近处理的原则赎回给拆迁户。其中边缘的224号地约638平米,就近赎回给庞某统246平米、庞某钦100平米、庞某振95平米,村干部庞某新136平米及村干部庞某贵60平米共5户。
处理224号地,经第六街居委会干部到我村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并写有2007年4月17日的协议书及各户的买地收款收据,还盖有村委会公章及所有村干部签名确认。协议书规定整块224号地统一价格每平米500元。村干部庞某新136平米,每平米450元;庞某贵的60平米,每平米350元。因为他们二人是村干部,所以他们二人的地价不足每平米500元的要我帮他们补足地价给集体。整个拆迁赎回224号地是2007年的事,村集体还帮5户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及建房的一切手续,并已经建好房屋居住多年,所有程序合理合法。
被报复,诬陷的过程。因不满村集体土地4000平米被杨某贵串通其妹夫庞某生(双江村主任)及亲家庞某汉,强抢去建商品房销售,我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实名反映杨某贵及其妹夫庞某生团伙涉黑涉恶后,遭到报复。他们找杨某贵的妹夫庞某生及亲家庞某汉等亲戚和关系人做假证,歪曲赎回224号地的事实,诬陷我及兄弟庞某钦、庞某华强迫交易集体224号宅基地693平米,致使我、庞某钦和庞某华分别被判刑3年6个月、9个月和1年。
因遭到陷害强迫交易集体宅基地,事后还遭到了杨某贵指使其妹夫庞某生、庞某汉等人,伪造2016年9月13日的村民决议书,向当地法院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理由是我及兄弟强迫交易集体697平米宅基地,造成损失1000多万元。因刑事被冤枉,民事继续被杨某贵操纵陷害,致使我反映人的合法财产被法院查封,准备拍卖。维护集体利益反被报复诬陷,多次申诉未果。
在2015年5月24日恢复自由后,我不断申诉并多次实名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杨某贵涉嫌操纵基层政权,勾结他人报复陷害反映人,殴打村民,强抢强占村民土地等涉黑涉恶犯罪后,由省厅督办,异地用警并成立专案组,于2020年6月20日将杨某贵等团伙多人抓获归案。同时专案组对我及兄弟被报复诬陷一案的证人证言逐一审查核实及找当时参加处理224号地的村两委干部还原事实真相,认为我及兄弟被歪曲事实做假案,而且多名证人证言的笔录不是本人所签,构成诬陷的事实,要求对我及兄弟的冤假错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至今尚无进展。
以上反映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当今,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百姓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