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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 四川 江油被插“黄旗”警告

2020-05-14 15:15: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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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苏东华)5月11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市禁烧巡查组兵分多路昼夜对我市部分乡镇进行了巡查,巡查组在江油市方水镇西林村一组发现一处露天焚烧黑斑,经了解系焚烧秸秆后留下的痕迹,决定对江油市插一面“黄旗”警告,并扣年度目标考核0.15分。

    5月10日15时,市禁烧巡查组在江油市方水镇西林村一组发现一处露天焚烧黑斑。巡查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人员,对露天焚

    烧秸秆现象进行处理。根据我市《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及考核问责办法>的通知》《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扣江油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0.15分,对江油市插“黄旗”警告。将此次事件在全市通报,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与此同时,市污防办要求江油市应视情节扣减相关乡镇秸秆禁烧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并对露天焚烧涉及的当事人、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置。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市污防办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绵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十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强化禁烧宣传引导和巡查检查力度,从严从速查处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实行露天焚烧红黄旗插旗办法,按季度对各地插旗数量进行统计,每季度插旗数量前三名的,将约谈当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连续两个季度插旗数量前三名的,将约谈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乡镇本年度三次及以上被市级禁烧巡查组发现露天焚烧问题的,将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存在禁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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