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16时,四川绵阳特巡警巡逻一大队接报警称,人民公园喷泉处有迷路小男孩需要警察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李先生,其称路过公园喷泉时,发现一名4岁左右小孩在哭泣,旁边没有大人,怀疑其迷路了便拨打了110。
于是民警仔细询问小孩的名字、年龄,记不记得父母姓名电话等。小朋友由于找不到大人一直哭泣,民警只好先带其回到单位查询信息联系家人。
回到单位后,通过民警二十分钟的耐心安慰,小男孩道出其叫黄某某,4岁,民警多方查询联系上了小男孩的母亲,但其不在绵阳,只有小男孩的外公在绵阳市区。由于其外公腿脚不便无法前往巡逻一大队领走孩子,民警于是驱车把孩子送到了其小区楼下,亲手将小男孩交给其外公手里。
原来今天下午小男孩外公王大爷带其到人民公园玩耍,下车后由于其腿脚不便,小孩一溜烟就跑不见人了,其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便回家去找小孩,结果家里也没有人,正准备报警求助,接到女儿电话说警察马上把小孩送过来。王大爷激动地说:“真谢谢你们”。
民警 提示:带年幼的小孩到公园,超市,广场等人多的地方玩耍时,最好牵着其手前行,以免小孩走失 。(唐智 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