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快速进步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国已成为无现金社会推进最快的国家。在支付宝、微信支付和各大银行推出的手机支付服务,这样方便快捷情况下,虽然用现金结算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但现金的使用肯定仍属于无法避免的存在。
8月24日13时许,四川省绵阳市特巡警支队巡逻五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绵阳市涪城区某对外食堂,报警有人拒收人民币。”
经民警询问得知张先生今日到这家对外食堂吃饭,饭后结账时张先生付的钱有5个1角、1个五角,服务员李先生看见后告诉张先生不收一角的,并让其换成五角的才能收,张先生听后感觉十分诧异;“没听说还有这种规定啊,再说了拒收人民币是犯法的啊。”但李先生却摇摇头说:“1毛钱的硬币已经不流通了,所以拒收一角的硬币。”民警了解情况后,问道:“中国正常流通的人民币,为什么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虽法律没有规定拒收人民币作何处罚,但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是事实,在民警的批评与普法过程中,服务员李先生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随后民警将二人带至辖区派出所处理。(邹松江 刘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