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荆山夏111幢别墅,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批,违章违规操作,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日前,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荆山夏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一些基层干部涉嫌以权谋私,侵害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2002年4月24日,时任市领导批复(永政发62号),同意荆山夏进行新农村建设;2002年9月10日,永科园经60号关于荆山夏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未经依法审批,破坏基本农田1125亩,保护责任合同书。
为了妥善解决吃饭建设用地问题,通过科学规划,长城乡荆山夏村于1990年9月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至2020年农田保护面积1125亩。签订法人代表应某仁。
文书有一份基本农田责任合同书,涉及的2个批复疑弄虚作假,欺骗村民,搞试验田。同时给荆山夏村民带来了严重灾难。村民们看在眼里,痛在心头。靠种田为生的农民,无地可种,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04年4月14日,市国土局(2004)036号处罚荆山夏新农村建设罚款674811元。违规违纪违章别墅群,按理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难道要荆山夏失地农民来承担买单?证据:国土资处(2004)036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省罚款财政统一收据1张。
2002年10月13日,当地媒体报道荆山夏投资1.5亿元打造新农村,全国一流,浙江第一,111幢别墅群烂尾楼,点点滴滴都流着荆山夏失地农民血和汗。2005年12月份换届选举,吴某明780多票当选,应某仁50票落选,除了村委会公章移交,其他工作、档案、财务资料仍然掌握在老一届手中,新一届干部无法执行村务工作。吴某明上任后到园区开会,听同一个园区干部说有道路网拆迁补偿款,而荆山夏没有补偿款。经村委会调查,原来老一届干部用拆迁补偿款2000万元买村民土地,占为己有。证据:2003年11月6日,法人代表应某仁与永康房产公司徐某凑23万平方签订合同“协议书”1份;永政办抄(2004)61号抄告单。J-1号、J-2号红线图,商住用地。
下王山第一期征地,山林权证总面积有298亩(即19.267万平方米)。但在第一期征地帐单只有9.6661万平方米,其它的96000平方米哪里去了?证据:1982年4月16日,永康县山林所有权证;2000年3月31日,第一期征用土地面积帐单1份。
2014年2月25日,永康某报第7609期16版报道,省督导组组长王某宣布,在我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四风”整风,可是朱某林却公然带荆山夏村代表以上干部到金华宾馆去开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证据:国贸景澜大饭店照片。
2004年2月1日,金华电视台38频道采访报道播放,金华某报记者胡某采访;2004年2月3日,上海电视台记者采访刘某;2006年荆山夏“新农村建设”央视国际连线直播报道;2006年主题阳光行动节目文案调查,采访刘某君,主持人伟某。
2006年全国各地报社、电视台纷纷来实地采访,各媒体记者纷纷研讨与报道,各地方报纸刊登报道,吸引了全国各地方百姓话题,参讨、评论成了一个重大焦点。因为当地一些官员涉贪腐败,深挖牵连着各条战线人物,就象拔萝卜连根带泥。所以当地有关部门几位工作人员住京10多天,利用各种手段,干预媒体采访报道。
2008年7月6日,时任开发区领导朱某某带荆山夏代表以上干部到温州苍南鱼寮开会,但是名开会,暗箱操作,侵占10万平方米商住用地指标。注:永康市政抄告单一份(2004)61号,红线规划图商住用地2份规划图。
时任开发区领导朱某某、永康众泰公司法人代表应某仁,插手代理荆山夏支书,开发区驻队干部童某罗,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哄、骗、骂等各种手法强迫,如果谁不签就关在宾馆,不准出门。在种种压力下,签了一份10万平方米无期限租用协议。也有几个不签字,不知用什么方式在回家路上也签了。
2008年7月7日,在开发区管委会村委会以上干部签第二份协议(荆山夏村有4个自然村)。第二份协议除了荆山夏村委会成员,还有开发区朱某某,应某仁,沈某,童某罗。第二份协议加盖了2枚暗隐公章,看不清。据说,协议二份都是驻队干部童某罗立笔。上述协议里面写到,租用三年后,70%租金返还荆山夏村。可是从2004年7月7日至今,荆山夏村民看不见、摸不着一分一毫租金。请问10多年租金都去哪里了?
假造公章,假造协议。2008年7月9日,应某仁、朱某某带荆山夏队长队代以上干部到温州渔寮山庄签订10万平方米商住用地(荆山夏有红线规划图,有指标证据)。
甲方:荆山夏村委会;乙方:开发区管委会。甲方开发区某部门沈某代理荆山夏支书。荆山夏应某仁50票落选代理村主任(吴某明800多票当选,公章至今还在吴某明手中)。他们私刻公章一枚,出卖荆山夏4千多平方米土地私有,在温州渔寮山庄签订公章都是假的。签协议,用物质利益输送某些干部带头先签,不肯签的骂、骗、哄等手段压力,有些在回来路上签,有的到他家里签掉。管委会预付给荆夏村8000万元,利用新农村建设。
同年同月同日,管委会朱某某、驻队干部董某罗,与荆山村委以上干部重复签了一份,预付荆山夏利用新农村建设一亿元。请问:同一日签订,内容一样,预付款多出两千万元,去哪里了?协议运营三年后,70%租金分给荆山夏村,可是从2008年至今,70%租金荆山夏村民看不见摸不着,当初承诺70%租金去哪里了?
新农村建设内幕。从2003年开始付工程款至2006年至,2012年最后一次结清。工程款每一个平方米达到1300元,同2003年10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符。
2002年10月30日,施工招标文件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暂按400元/平方米单价,以施工图实际建筑面积,总造为暂付款依据(打印文件里明明白白是400元/平方米,用钢笔改上500元/平方米,法律上改过数字,理应盖过公章有效)。为何在2012年最后结清工程款超出招标合同数字几倍?
多年来,荆山夏村民到各部门反映情况是负法律责任,有证据,有原件,有800多村民签名委托书,保护集体财产,保护集体经济。19年间不断反映情况,包括网上反映情况,就是层层空转,至今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正义永恒,永不过期。以上所述全部真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反映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村民们的正当权益。
来源:乡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