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怀市公安局文件和大队《秋季严打整顿行动工作方案》要求,10月10日北城中队组织集中行动,行动中连续查处5起摩托车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2020年10月10日14时4分,李晓春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仁市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北城中队中队当场现场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60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罚款一千三百元的处罚。
2、2020年10月10日13时46分,刘杰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仁市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北城中队中队当场现场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罚款一千三百元的处罚。
3、2020年10月10日13时41分,范守福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仁市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北城中队中队当场现场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罚款一千三百元的处罚。
4、2020年10月10日14时8分,李日金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仁市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北城中队中队当场现场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65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罚款一千三百五十元的处罚。
5、2020年10月10日13时17分,张二孩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仁市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北城中队中队当场现场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罚款一千三百五十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