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2020年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合理调控县城区道路交通流量,改善城区道路交通和市容卫生环境,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将2020年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及管理措施
城区由内至外划分为两类管控区域并设置城区货运通道:
一类管控区域:五丁路(含)以东--宏仁大道(含)以南--至金牛大道(含)以西--文峰街(含)以北区域范围内道路。
二类管控区域:五丁路(不含)以西至潼江路,文峰街(不含)以南,金牛大道(不含)以东至文昌大道。
城区货运通道:国道G347线(原省道302线)与梓中路交叉路口--梓潼中学路口—影剧院路口—文昌大道。
根据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和路网结构,确定工作日7:30至9:00、17:00至19:30以及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7:00至19:30为我县城区交通高峰时段(以下简称交通高峰时段),该时间段禁止所有载货汽车在一类、二类管控区域内道路通行。
对未取得相应城区通行证的载货汽车全天侯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域内道路通行。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在城区一、二类管控区域内通行的,交警大队将对其通行证予以撤销。
二、城区道路通行证分类
城区道路通行证免费办理,按照县城道路车流量和交通组织情况将城区道路通行证分为A、B、C三类:
(1)A证为红色
除高峰时段可以在一类二类管控区域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2)B证为蓝色
除高峰时段可以在二类管控区域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3)C证为绿色(临时证)
除高峰时段外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申请货运汽车城区道路通行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通行证的车辆应当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二)申报车辆应当在机动车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涉及该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处理完毕。
(三)申请城区道路通行证的工程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须先到县城管局、县住建局进行备案登记。
(四)申请城区道路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集中申办时间、方式
(一)申办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申办资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左前45度外观照片,营业执照。
(三)申办方式: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好申请表,承诺书,复印行驶证、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上交到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室(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中段744号办公楼3楼302室),等待资料审核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核发通行证。领证时需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室领取。
五、其它相关事项
(一)黄标车以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为国一、国二、国三标准的车辆不予核发通行证。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不予办理道路通行证。
(二)军车、特种车辆(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城区通行不受限制,无需申请通行证。
(三)环卫、绿化、市政等部门工程作业车在交通高峰时段应当停止作业。
(四)因大型活动、市政建设等原因调整城市交通组织管理措施时,车辆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交通管制通告,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五)在进入县城的主要路口已经安装了货车禁止入城的禁令标志。2019年7月15日起已经启用天网设备抓拍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的将按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六)本通告中未尽事项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和现场交通民警指挥为准。
特此通告。
梓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