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新闻网(岳斌 赵丹) 2019年12月3日14时许,几名工人正在通往观桥镇碧波村某组的道路上紧张有序地施工,该村村民杨某富因某些利益问题,忽然带着宋某贵等人进入现场阻挠施工。
接群众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观桥派出所民警杨湘波立即带领二名辅警前往事发地调查详情。在传唤阻扰施工的主要人员杨某富时,宋某贵忽然从一旁窜出,用拳头猛烈击打民警背部,两辅警慌忙上前阻拦,同时喝令其赶紧住手;宋某贵不但不听,反而倚老卖老地推搡民辅警,拉扯他们的警服,同时用手不断击打警车玻璃,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在此过程中,三名民辅警不同程度受伤,相关工作严重受阻!三台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该事后,立即指派安居派出所办理此案。当日17时许,办案民警到达事发地后,先期对相关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书面传唤宋某贵于12月5日9时到三台县公安局观桥派出所接受询问。到案后,宋某贵如实交代了自己因当时情绪太过激动而出手击打警员,警车,以及拉扯民辅警警服,严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对宋某贵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警察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藐视法律,挑衅警察,阻碍执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