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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组织学员驾考作弊 十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9-12-18 15:29:22 来源: 中国社会新闻网 作者: 岳斌
摘要: 近日,刘某某、李某、吴某某等十名被告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四川平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2018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向四川江油、平武等地驾校教

 近日,刘某某、李某、吴某某等十名被告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四川平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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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向四川江油、平武等地驾校教练广泛收集因为文化程度低、学艺不精等原因,难以通过考试的学员信息,与此类学员取得联系后承诺为其提供驾驶证“软考”服务,并联合被告人李某、吴某某以每人每科1500元至3500元不等的标准帮助无法通过考试的学员“软考”。

期间,刘某某负责搜集想要“软考”的学员信息并提供给李某,李某除帮助这些学员预约考试、专车接送到考场外,还为学员穿戴好由吴某某提供的“软考”必备工具——微型摄像头及微型耳塞,学员们开始考试后,微型摄像头便将电脑上的考题传送到在外等候的李某、吴某某手机上,再由赵某、张某将题目答案通过微信耳塞告知考试的学员,这便是在驾校中盛传的“软考”。

在此过程中,驾校教练刘甲、鲁某某、冒某某、宋某某等人为赚取介绍费,不断向刘某某介绍自己的学员参加“软考”。2019年2月28日,在平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目一考场,巡考民警发现一名考生神色慌张,涉嫌作弊。随后,巡考民警将该考生带出考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员身上佩戴有无线电子设备。交警大队立即会同网安部门侦查发现考场外还有协助考试作弊人员。该员发现暴露,立即驾车往绵阳方向逃窜,最终在平武县响岩镇被警方成功挡获,并现场搜出作弊器材。通过深挖,一个介绍学员、组织实施驾考作弊的犯罪团队最终“浮出水面”。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某、李某共计组织他人“软考”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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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刘某某、李某、吴某某等十名被告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平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拘役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这也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平武法院审理的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

在此,警方郑重提示:驾驶证考试是为取得驾照合法上路,没有过硬的技术,而以作弊的方式取得驾照不仅扰乱考场秩序,侵害了考生间公平竞争的权利,而且触犯了《刑法》和国家考试制度,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亵渎。(通讯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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