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22时,四川江油公安交警在辖区中雁路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中,查获一辆涉嫌超载大货车,可就在执勤交警押送货车前往超载检测点途中,从货运车辆驾驶员手持对讲机传出一段喊话“杨某喝了酒的,交警查到不得了”。
因事发突然,执勤交警立即向前方卡口汇报了该情况。而此时对讲机又再次传出话语“前方某路段,有交警拦车”。货运车辆驾驶员刘某也反映过来准备关闭对讲机,为避免打草惊蛇,负责押送的交警要求其不得关闭对讲机,以便准确掌握其动向。通过这一线索,江油公安交警成功在下一卡点处顺势将车牌号为川AP87XX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员杨某一举查获。
随后,执勤交警对杨某依法进行呼气式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执勤交警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
2019年11月13日,驾驶员杨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