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铁群、老铁,1954年8月生于沈阳市苏家屯区。1971年郭铁群初中毕业后,响应国家"上山下乡“的号召,到乡下积极参加农村的各项工作;1972年9月,郭铁群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小型轧钢厂工作。由于工作积极被提拔为车间主任、团委书记等职;1976年1月1日经沈阳市劳动局批准招收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工人;同年9月21日,由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业管理站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同意定为二级工报酬;1980年9月10日,苏家屯区劳动局根据国家规定同意晋升为一级工待遇;1983年12月20日,经苏家屯区工业局呈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任命郭铁群同志升为苏家屯区工艺美术厂副厂长;1986年2月4日,由于苏家屯区企业改制,苏家屯区工业局向前进印刷厂出具人事调动介绍信把郭铁群调动到该印刷厂工作......
1988年,郭铁群在苏家屯区前进印刷厂负责人的动员下、为了给国家减轻负担便与该厂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但郭铁群离开单位后,在借钱创业的过程中被骗而一振不起。 家庭也“背负巨债净身出户”而告终。 随即而来的是病魔缠身,老铁找单位领导不理。由于事业不顺利、家庭分裂、疾病缠身,造成了老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艰难地步。直到2004年现在的老伴韩某出现,从2005年6月领结婚证后开始走上十多年的艰难维权路——
从2005年,郭铁群和老伴拖着病重的身体去沈阳市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见负责人张羽,张羽告诉他们老郭的档案没有了不能办病退;因此,他们又相继到档案局、劳动局、信访局找档案、找领导,都如同商定好一样说郭铁群没有档案了,办不了病退。郭铁群家属多次找到前进印刷厂负责人以及苏家屯区中小企业局要求给其办理退休、医疗保险等手续,均以档案丢失或者档案欠缺等理由拒绝。2014年,郭铁群的妻子韩某为了还债不顾及60多岁的年龄,和虚弱的身体到韩国去打工。不可思议的是,2014年郭铁群自己再去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时,负责人张羽说档案在前进印刷厂找到了,并且把档案硬塞到了老郭手里。尽管找到了档案,但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以及苏家屯中小企业局又以其他理由拒绝给郭铁群办理病退手续。
2017年老郭病重,膝盖以下肿的成黑紫色。一般鞋也穿不了,只好最大码的鞋还要用剪刀剪开鞋面才可以穿上,他们两口子为养老金回苏家屯在老铁朋友家寄住。2017年9月份,老铁两口子又去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见负责人张羽,张又推脱说“老郭没交个人承担部分的保险费办不了”。老郭妻子说“为了交保险费我们办信用卡到社保局交钱,他们说,没档案办不了”那么现在补行不行?张羽却说“老郭立不了户办不了”,让张羽主任写出不能立户的理由他却不给写。
2017年10月12日,苏家屯区信访局做出访转【2017】051号来访事项转送单,要求被申请人中小企业局按照国家《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沈阳市信访大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的规定。但中小企业局却以所谓该厂1989年4月7日的会议记录记载:“对郭铁群停薪留职后六个月以上不交管理费,厂长给予自动离职处理。符合企业管理制度和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政策”做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郭铁群参加工作十四年,却和妻子为了一个病退手续以及养老金问题,奔波劳顿、求亲告友、找各有关单位十五年不给解决。老郭和妻子怀疑养老金被人冒领,但没有确凿的证据,至于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和区中心企业局为什么拒绝郭铁群办理病退却不得而知。但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会维权成功,会向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一样,会讨回一个合情、合理、公正的说法......
编者按: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两项基本原则:即法定原则和程序合法原则。而该印刷厂以及其主管单位苏家屯单位中小企业局仅仅凭会议记录及企业单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内部政策拒绝给郭铁群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医疗保险,显然缺乏法律依据。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宪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列》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是合情、合理的正当诉求。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政策,病退的条件为:男性年满50周岁,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而郭铁群从1972年参加工作到1986年企业改制离开前进印刷厂已经14年工龄了。然而,沈阳市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见负责人以种种借口拒绝郭铁群办理病退的确是违背了国家政策并涉嫌违规甚或涉嫌违法。希望沈阳市苏家屯国有企业留守服务中心以及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小企业局根据国家政策、根据锅铁群的实际情况给与办理退休手续,还一个普通老职工、老艺术家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养老待遇。
(本刊沈阳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