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向本报反映: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威县王氏口腔门诊部”非法行医将其治伤拒不赔偿,威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孟某、李某徇私舞弊包庇诊所。
反映人陈述:我于2020年8月17日在“威县王氏口腔门诊部”拔牙,该诊所雇佣无医师资格证人员王振兴对我进行拔牙,导致我拔牙后大量出血,并伤害到我的鼻腔和上颌骨,导致我被拔的两颗牙已经不能做普通的活动牙(价值几百元),只能做种植牙(价值万余元),且种植前需要植骨。事后该诊所拒不赔偿,一分钱也没有给。
2020 年9月17日,我将该诊所举报到威县卫生监督所,结果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孟某、李某徇私舞弊包庇诊所,未对王振兴对我非法行医造成伤害进行处罚。其中孟某在我举报当日就去该诊所进行调查,对方已经承认王振兴对我拔牙非法行医的行为,孟某不做笔录,不录像,而在三天后才对诊所人员做询问笔录,这时对方已经不承认。孟某向我索要证据,我将诊所法人王海涛朋友圈里下载的王振兴非法行医的照片提供给孟某,结果孟某告知了王海涛,王海涛随即将我屏蔽。我向孟某申请对诊所硬盘录像机进行鉴定,发现硬盘在我举报的次日被更换(硬盘录像机系统日志有记录),我提出让执法人员调查,孟某等执法人员消极取证,连重要的时间节点都不拍照留存。
无奈我将孟某投诉到邢台市卫生健康局,后威县卫生监督所告知我此案更换了办案人,孟某不再负责,新的办案人姓李。原以为更换办案人会秉公执法,没想到李某仍徇私舞弊。我曾多次询问案件李某总是称在调查,就是不说啥时候办结,还称没有法定时限。我询问李某对方为什么要更换硬盘,李某说对方称硬盘坏了就换了,李某明知硬盘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被更换过却对对方的虚假证言听之任之,不深入调查,还把硬盘录像机还给了对方。后我向李某提供了王振兴给我写的输液处方照片,请他调查,李某称王振兴说“不知道”就不继续调查了,明显消极取证。2020年10月26日,威县卫生健康局就下了处罚决定书,在这个时间后我询问李某什么时候给我答复李某还一直推脱,直到2020年10月30日还让我等到下午五点 ,给我的答复并未对王振兴对我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行为进行处罚。且未对诊所不跟我签订《手术同意书》一事进行处罚,李某当时告知我“下周一、二”(即2020年11月初)就会对未签《手术同意书》一事处罚,直到现在仍未处罚。处罚决定书所列证据清单根本不全,对我有利的证据(我提供的王振兴对我拔牙的收款记录,王振兴给我写的处方,我的CT报告,以及被更换过硬盘的录像机)都没有列上。 以上情况我本人都有录音证据,请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