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曹稳,原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和支部书记,非常冒昧向您反映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改制”的各种问题,影响您的工作和休息,请您多多谅解。
我是1985年7月分配到黄石城市规划管理局建筑设计室工作,88年成立隶属于规划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黄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我就一直在规划院工作,93年我任规划院建筑设计室主任,95年任规划院设计二所所长,98年规划局任命我为规划院总工程师和支部委员。99年黄石市政府成立一个大的设计联合体,把黄石市规划院、建筑设计院、市政园林设计院、勘察设计院、勘察设计公司整合成立正县级的黄石市勘察设计公司,以前各个设计院人事财务独立,自负盈亏。黄石建委和规划局合并,成立规划建设局,局长为路长江。99年勘察设计公司让我任规划院院长兼支部书记,原院长安建华任勘察设计公司副总,安建华因设计公司没有让他兼规划院院长,就一直不同我交接,把规划院的各种公章均交给他以前任命的办公室主任刘恒,让刘恒无论如何不要交出来,有事他承担。
2000年,黄石市委、市政府下达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文件,勘察设计公司也位列其中,因市委、市政府没有具体的指导文件,各单位就摸作石头过河,平时工作不积极,业务水平差的人就认为机会来了,上窜下跳,请客、拉笼、许愿、威胁等各种行为,喊出什么“踏开班子闹革命”,“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等口号,并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对与他们意见不一的人实行跟踪、恐吓,让我院人心惶惶,有些人生命都受到了胁迫。当时正是阮成发市长要拉开黄石市大城市格局关键一年,规划要先行,我院规划设计任务繁重,为使我院能顺利完成市政府交给我们的规划设计任务,我就向黄石市分管建委系统的常务副市长胡菊萍汇报了规划院当时的各种问题,不解决,我们肯定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们的设计任务。胡副市长就责成规划建设局局长路长江负责,路长江就任规划院改制督导组组长,成员有规划建设局纪检组长容清,法制科长陈远国。此时,安建华已被路长江调任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安建华在黄石是路长江的铁哥们),安建华就建议路长江通过“改制”,把规划院控制在他们手中,成为他们的摇钱树,要刘恒(他父亲是安建华在建委时的科长,规划局首任局长),樊启隽(他父亲也是原建委科长,规划院首任院长)找他们的父亲活动规划院老一辈,他们自己拉笼对我有意见的几个人,威胁实实在在做事的几个人,让他们老实点,说路长江、安建华都支持他们,曹稳肯定不行了。因规划院是建委、规划局分离出来的,许多人的亲人都在这一系统。于是路长江就成立了规划院改制组,让刘恒负责,规划院支部和院领导班子全部踏开,搞人均持股,我坚决不同意他们的做法,向容清书记、陈远国汇报多次,他们说是路长江定的,不同意也要同意,我说是这样,我就退出,不参与任何事,同时,向路长江说刘恒、樊启隽等人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路长江说,只要法院没判刑,都可以参董事会。
在路长江、安建华的操纵下,2001年4月6日下午2:30分规划院举行了董事会选举,路长江、容清、安建华(我不知道他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应该是来支持刘恒的)、陈远国参与,同时路长江请来了市公证处、市政府体改办有关人员,选举刘恒(以前是规划院建筑设计室主任,安建华来后任命他为院办公室主任,八十年代末借规划院公款6万元长期不还),方茂青(规划院一所所长,已半年多没上班,在杭州上班,规划院已停发他工资半年多),樊启隽(在海南分院期间贪污公款,被检察院96年立案调查,没收27万元人民币)选为董事会成员,刘恒为董事长,我没有参加选举。选举结束后,方茂青就完全到杭州市上班去了,樊启隽也因黄石港检察院查出刘恒、方茂青、古强、徐聪和他在市老干部局宿舍楼建筑设计中私分公款,接受经济处罚后,离开了黄石。
我因身体不舒服,在黄石三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后,回家休息,病假条我请杨丽交给刘恒,同时也等待改制清算,买断工龄后离开黄石,没想到,选举完后,就不清算了,买断工龄就更无从说起,规划院就在路长江和安建华的操纵下,不改制了,当然对外说是改制了。我就把这种情况向省、市有关领导多次反映,也到了省委组织部进行反映,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我,胡菊萍副市长对路长江太好了,她分管建委系统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市长也怕她。
事实上,黄石市除规划院外,勘察设计公司下的各个设计院已全部改制,应该说是完全失败的,勘测院完全没有了,市政园林设计院市场越来越小,勘察设计公司已消失,建筑设计院(现改名为湖北佳境建筑设计公司)也只是在卖资质,规划院因路长江、安建华等人的支持,设计收费日新月异,但好的规划设计人员因路长江、安建华、刘恒等人的打压全部离开了黄石。
规划院进行所谓的“改制”后,已没有任何有关部门分管,已成为刘恒的家天下,进出人员、财务他怎么说怎么算,业务也因路长江,安建华的大力支持持续上升,但因专业水平高的人都离开,所以路长江就要求所有详细规划设计均要有黄石规划院设计,没办法,建设单位只有请别的设计单位设计完后,再由规划院抄袭一遍,用上黄石规划院的规划设计资质,提交规划建设局通过,实际上是一个方案交二次设计费。路长江离开规划局后,袁小安接任规划局局长,刘恒就行贿袁小安,2013年3月23日黄石东楚晚报刊登了袁小安的悔过书,袁说刘恒送他一万他收,十万他也收,说刘恒凭什么能赚这么多钱,我为什么不能拿?事实上规划院每年的收入非常多,刘恒都通过其它的'渠道发给了个人,有的人最高时年收入达到60万员左右(当然不包括私下的收入),交了多少个人所得税?既然规划院没改制,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从2001年开始,刘恒利用规划院的便利条件,利用他和路长江,安建华,袁小安等规划局领导“好”的关系,建设方为使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好通过规划建设局的评审,知道刘恒和路长江等人的关系,就千方百计讨好刘恒,一切均交给刘恒,刘恒就私人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就把有关设计转交给其它设计单位,原黄石卫校地块,顺佳姜总就和我说,他是交给刘恒的,刘恒给了别人。阳新一項目,大慨50多万方,陈总说他是交给刘恒的,刘恒就交给珠海一设计公司黄石分公司。从2001年至今,刘恒贪财多少,他的收入同他的资产是否平衡,他支持他老婆的弟做房地产生意,是否合法?这多年他几进几出纪检单位,总能脱身,且不处理,是否正常?
事实上,规划院各个业务科室都设有小金库,签订设计合同时,同建设单位谈好,一部分资金不在合同金额内,建设方给现金或以其它方式支付,有些全部进人小金库,有的被个别人全部拿走。特别是建筑设计室,因“改制”后建筑设计资质被掉消,他们就挂靠湖北佳境建筑设计公司和其它设计单位资质,挂靠费和设计费只有建筑设计室主任知道,他把一部分钱转人院财务,一部分钱自己和有关人员得,一部分钱转人室小金库,国家大力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小金库,既然规划院没改制,这算不算违法?
2019年8月份,湖北省委第八巡视组到黄石巡视,我把规划院的各种问题和我的要求向他们汇报,他们先是责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决,该局先是发传真给我,说规划院不属于他们管,让我找政府有关部门,我说打一打规划院的电话,电话中第一句不就是,这是规划局下属的规划院,然后他们派政工科科长和戴燕到我家说,规划院确实没改制,巡视组不知道不属他们局管,我提出的改制问题和责任问题都应该是政府的问题,他们管不了,至于没改制,我要求规划院䃼发从2001年4月到现在的工资福利和要求规划院䃼办和䃼交从2001年4月到现在的五险一金,政工科科长说钱的问题都好说。后来黄石市信访局责成规划院来谈我个人问题,规划院派现任工会主席曹举峰,办公室主任隋森找我,说经过他们院班子开会讨论和咨询律师,对我个人给多了别人有意见,少了怕我不同意,班子决定一是让我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办,二是等规划院真正改制后一起算,我说规划院所谓的改制本身就违法,那他们的班子肯定是不合法的,我怎么走劳动仲裁。到现在为止,巡视组走后,没有任何单位和我说怎么办?2019年经黄石市人民政府同意,黄石市规划院并人黄石市城发集团,进行混合改制,2019年12月9日规划院职工进行了投票,同意并人城发集团。2020年6月15日黄石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规划院并人城发集团的混合改制,2020年6月28日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组建黄石市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9月8日下午刘恒说,规划院职工要求平均持股,市政府不同意,证明了20多年前我的意见是正确的,同时也证明了规划院并没有改制,只不过这20年规划院成为了刘恒的家天下,一些人的钱袋子,也成了刘恒等人偷税、行贿、分赃、发财的自留地。
从2001年4月到现在快20年了,路长江、安建华以黄石市规划院改制之名,行不改制之实,让人才大量流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税收大量流失,他们应承担什么责任?在习总书记提倡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法制社会的今天,这一虚假改制存在这么多年,无任何单位和人管束,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真令人心寒,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
一、查处规划院改制过程中有关人的责任。
二、将近20年,规划院帐上的收入也非常多,私下的收入也非常多,但积累却很少,是不是存在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或被侵占?
三、规划院员工收人非常高,个人所得税交了多少,帐是怎样做的?
四、各个业务科室的小金库问题是否违法?
五、刘恒的院长是否合理合法?
六、刘恒多次违纪违法,纪检机关查处后,就罚款了事,既然没改制,国有企业领导人行贿还能在位?
七、从2001年4月到现在停发了我的工资福利,停交了我的五险一金,是否合法?我到2023年就要退休了,我强烈要求规划院䃼发我从2001年4月到现在的工资和福利,䃼办和䃼交从2001年4月到现在的五险一金(同我当时同职称,现在在规划院工作的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五险一金一致)。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担当精神,工作出了严重问题,应当主动向公众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这是党员干部在发生重大履职失误时应有的态度。那是人们所推崇的高风亮节的最基本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