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内循环畅通的城市化
吴亮 任峰
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是要进一步提升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和消费品质,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尽快形成投资和消费的“新池子”。这个“新池子”在哪里?答案就是城市化。
吸引投资、拉动消费,都市圈和城市群能够提供最优的载体空间。从全球看,以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伦敦都市圈、东京都市圈等为代表的世界级都市圈,已成为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枢纽和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从国内看,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四大城市群,已占全国人口总量的36.6%,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8.1%,且还在加速吸引优质资本和高端人才。
新华社照片,深圳,2018年10月7日
深圳市景(3月26日无人机拍摄)。南海之滨,改革创新大潮在这里不断喷涌。
新华社记者毛思倩摄
新技术革命全面推动城市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融合,给新投资、新产业、新消费、新就业带来无穷组合和巨量的增长空间。智能化城市建筑、智能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生态系统、智能化公共服务、智能化治理体系,以及物联网与“AI城市”融合,使得城市可以以最富效率的组织方式,吸引投资、拉动消费、创造就业,促成国内大循环。
换言之,进一步推进城市化,推动都市圈和城市群的高质量发展,就把握住了畅通内循环的“牛鼻子”。
城市之于内循环,是动力系统。只有高质量的城市化,提升城市能级,才有可能解决触发循环、加速循环的动力源泉问题。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往往具有较强的区域经济优势和人口承载能力,是各类要素、资源的高度集聚区。集聚之下的碰撞交流,催生变革与创新,产生带动与辐射,进而成为推动高质量循环的动力。
城市之于内循环,是重要枢纽。只有高水平城市化,破解城市化不足和过度城市化出现的各种问题,才有可能消解内循环滞阻。当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人口流动、资源配置、生活方式甚至价值观变化都围绕城市群与都市圈展开,城市的枢纽性特征仍在强化,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各种流通链的交汇点,城市枢纽作用发挥越充分,区域内循环网络运行规模越大,质量、效率越高。
目前,我国一些大都市圈,城市群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在发展质量和内涵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亟待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重新审视城市化发展方向、路径,确认新的城市价值选择和营城逻辑。在这一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推动内循环畅通的城市化,应是开放包容的城市化。新基建、城市更新正带来巨量的投资机会,但在一些地方,好的投资机会往往优先给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民间资本难以分享新一轮城市化的红利。要进一步向全社会发出清晰信号:内循环不是“体制内循环”。城市化的进程,应对民营企业、社会资本敞开大门,城市化的红利,应被所有参与城市化的主体所共享。
为此,应全面激活“投资动力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城市智慧、生态、人文建设,编制新的投资与产业目录,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对各类资本一视同仁,尤其要为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化建设扫清制度障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合理的城市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
第二,推动内循环畅通的城市化,应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化。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道出了城市化的本真:城市,让生活更美好;10年后的今天,应继续坚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群众诉求、回应市民关切,让未来的信心感、生活的安全感和充实的幸福感成为市民普惠共享的公共产品。
为此,应着力激活“消费动力源”,聚焦疫情发生以来社会经济运行出现的新变化和民众新需求,把满足健康、教育、生态、文化等新刚需作为城市化的重要时代内涵和发展方向,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城市供给体系对新刚需的适配性,推动生产场景、生活场景、生态场景与消费有机融合。
第三,推动内循环畅通的城市化,应是给城市松绑放权的城市化。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秘密”,就在于各城市、县域的相互竞争,形成不同城市主体生机勃勃的发展力量。但近年来,一些中心城市不断并区扩权,以聚合更大体量的人口、GDP,从表面上看,城市快速成长,但这种行政化主导的城市化,各类资源被上收到更高级别的行政主体手上,城市自主发展的权利受到侵蚀。
为此,应着力培育“内生动力源”,积极培育大、中、小不同的城市主体。培育城市主体,与我国都市圈、城市群的发展战略并不矛盾,反而可全面激活城市活力。可深化推进“省直管市”“省直管县”的改革,将政府的“放管服”由对人、对企业,扩展到对城市主体,将发展的权利交给城市,将资源配置的主导权交给市场,让市场充分配置要素资源,让城市的内生活力充分释放出来。(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