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尉氏县大营镇一村庄惊现大量挖沙卖沙者,破坏国家生态资源,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背到而行,是何人允许他们发生态资源的横财?
开封尉氏县大营镇许家村位于黄河古道上,由于黄河携带大量黄沙流经此地,常年沉淤堆积,使得该地区蕴藏了丰富的河砂资源,因其硬度高、沙质细密,是优质的建筑材料,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挖沙、卖沙的经济算盘。挖沙的猖獗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林地被毁,村里的原始生态资源,林地、草坪陆续变成了砂场”
近期本网接到尉氏县大营镇许家村群众强烈反映,在他们村有人大量挖沙卖沙,在发生态资源的横财,经我单位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发现,挖沙现场比举报的严重得多,在村子后面大面积的树林、草坪被挖,被挖过的沙土遇到大风天,随风起舞。而在村周围待卖的沙土和小山似的,随处可见。正在装车的,外运的车辆犹如出入无人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2013年4月27日,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还联合印发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 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对于责任追究问题,办法第三十一条也有明确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造成国家级公益林破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和大营镇许家村、村书记通电话了解到,之所以大面积挖沙是经村民同意才挖的。当我们和他要政府相关手续时,截止到发稿,没有给我们出示任何相关文件和手续,笔者暗暗在想,难道以老百姓同意为由就可以私自挖沙卖沙?就可以破坏生态环境吗?就可以毁坏自然资源吗?那么政府的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之何用!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该谁来保护?所破坏的生态资源又该由谁来买单。为此我们拨通了大营镇任书记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生态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开封尉氏县大营镇许家村的大量挖沙,毁坏林业、破坏生态环境,从生产状况来看非一日之久,难道当地政府就不知情,是许家村挖沙的隐蔽性好还是另有隐情。希望当地政府认真对待该事件,让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法规在该地区发挥作用!对于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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