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记者|张文章 深圳讯)安全大于天,这已经成为了共识。然偏偏就有人为了些许利益,置人们的安全于不顾,令人扼腕叹息。 连日来,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的人们就常常提
(中新网:记者|张文章 深圳讯)安全大于天,这已经成为了共识。然偏偏就有人为了些许利益,置人们的安全于不顾,令人扼腕叹息。
连日来,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的人们就常常提心吊胆。这是因为,位于宝源路与玉律路南交汇处一个工地,冠名“越秀地产”。工地毗邻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正门,就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记者偶遇实地踏访,问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场督导员称:“该地块由‘越秀地产’开发,旨在建造楼盘,我们占道是有“城管允许的”。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现主管已下班,公告也没有张贴出来”。
记者问询现公司的施工存在着诸多令人不解之处。比如,公司施工多为夜间进行。噪音扰民暂且不言,为抢进展该楼盘施工外围是宝源路和玉律路南段两侧人行道上空现场竟然没作任何防护?而运载各项建材的车辆出入多为不按规定行驶,有的横冲直窜!
更令人提心吊胆的是,该处道路两侧左右几乎全被各项工程车及设备占用,给路人带来了很大麻烦。特别是体积庞大的吊装车,记者在现场抄数就有5台之多,专为夜间占道作业,在吊装各种建材物中给往来人员及过往车辆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对此怪相,很多市民都极为不解。但记者问及这事项后,该督导员瞬间已不见踪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如此占地作业,有无道路主管部门同意?有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答案恐怕可以想象。
按照法律规定,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该处占地施工已经有些日子,为何不见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这一点也亟需相关部门解释。
当然,对于事件进展,本网也将密切关注。(编辑:褚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