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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籍红军战士肃反运动中被误杀,遗孤:仅“照顾”了120元

2020-10-14 16:56:41 来源:  作者:
摘要: 1932年至1934年,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在湘鄂赣苏区全面推行,苏区肃反扩大化,数千党政干部和红军官兵蒙冤,湖南临湘籍红军战士徐友发1933年4月以“改组派”罪名被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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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至1934年,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在湘鄂赣苏区全面推行,苏区肃反扩大化,数千党政干部和红军官兵蒙冤,湖南临湘籍红军战士徐友发1933年4月以“改组派”罪名被错杀。
    1927年,婚后不久的徐友发舍家为国,在家乡临湘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红十六军当战士,在烽火连天的湘鄂赣苏区浴血奋战七年。徐友发被错杀后,其妻携女儿徐桂宝改嫁给湖北通城人氏汤泰乐,女儿徐桂宝改姓汤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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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6月8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肃反中被错杀人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发[1983]91号),徐友发得以平反昭雪。1987年,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将“关于徐友发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因公牺牲证明书”、送达徐友发遗孤女儿徐桂宝。
                       军人父亲因公牺牲,女儿仅获120元“照顾”
    工作人员将“关于徐友发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因公牺牲证明书”送达汤桂宝时,还送来了120块钱。汤桂宝以为是政府照顾,收下这120元钱,将“关于徐友发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因公牺牲证明书”放进箱子保存。之后至今,徐桂宝再未得到当地政府“照顾”。
                         风残年,请求优抚遭拒
     数十年过去,汤桂宝也已是88岁的老人,现双目失明,两腿瘫痪。作为“因公牺牲”的红军战士遗孤,汤桂宝想到一直未享受政策优抚,儿女家又都在农村,年事已高,生活拮据,为她治病花费了不少。为减轻儿女赡养压力,2020年,徐桂宝要儿女代她向当地政府请求解决困难。但临湘市民政部民与退伍军人办认为徐友发不是烈士,称没办法解决。
                       汤桂宝可否享受政策优抚?
    1985年1月9日,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的通知》,通知规定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按月定期发放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二十元至二十五元;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三十元至三十五元;居住大城市的,每人每月三十五元至四十元。
    徐友发因公牺牲军人身份、徐桂宝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身份是已确定了的。依据《关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的通知》,临湘应向徐桂宝发放定期抚衅金。
    1985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95元(年),按照《关于.....通知》规定,汤桂宝每年可领取260元抚衅金,约占当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的65%。如国家35年里没有随着农村人均收入提高上调定期抚衅金标准,临湘应补发徐桂宝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定期抚衅金9100元,如国家上调了定期抚衅金标准,则应补发的抚衅金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无数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建立起来的,而今已是繁华盛世,对于无数牺牲在征途的革命先烈,我们应感恩报答,告慰青山忠骨先烈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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