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一起企业家王德双在四川南充市的可怕遭遇,其经历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例,说明南充市扫黑除恶工作应更深入开展,为民除害,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案例】分析
王德双现任四川德华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据王德双反映:
2014年王德双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委政府从深圳招商回到南充,由其先垫资修建公务员小区,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在南充以王建林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竟如此猖獗。
一、猖狂犯罪,却逍遥法外
(一)当地涉黑人员王建林(外号王裁缝)得知王德双是外地来南充做工程,故设圈套要工程项目,其提出要做消防水电,同伙还有的人提出他要供材料,有的人提出他要做土石方,有的人提出他要做沙石,不然就要交治安保护费。王德双明知他们是设的圈套敲诈,但因惹不起只好百依百顺按这伙人员的要求答应,最终协商由王建林做消防水电,冬瓜皮和任老三做砖和沙石,王秀国的人做挖土和混泥土,当时报案无音讯。
(二)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王建林、王晓东、任老三、王平密谋策划商量,将王德双公司开回南充的一辆新奔驰汽车(纯进口)强行开走(注:此车是王建林以接送律师为由从公司借走的),车牌号:粤BD458H,价款160万元,王建林和任老三冬瓜皮三人又从王德双妻子何春华手中抢走车钥匙将一辆进口辉腾汽车开走,车牌号:粤BD495H,价款68万元,这件事王德双至今不知怎么回事,车到哪里去了也不清楚。
(四)王建林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王德双的4369万元的材料、设备,已构成犯罪触犯《刑法》第314条之规,至今没有立案。王建林把法院查封扣押王德双4396万元的材料设备处理一干二净,直接造成的后果是法院无法把原物赎回,相关部门却找很多理由不立案调查,这完全与中央扫黑除恶要求的精神背道而驰。
二、有人插手经济纠纷,制造错案
某部门刘xx、胡xx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帮助南充市嘉陵区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铭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强行将王德双从厦门带回南充,羁押在南充看守所长达23个月。
三、嘉陵区有关部门人员目无法纪,整垮企业
(一)嘉陵区成立的建房领导小组由李x、王xx、苟xx、青xx、杜xx等人组成,其中李x于2015年7月20日把嘉铭公司的公章和私章全部收走,从此不拨付一分钱的工程款,尹书记叫王德双继续往前做,他来落实资金,结果因资金不到位施工坚持到11月3号正式停工。
(二)嘉陵区有关部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当时开发修建南山府邸公务员小区的土地嘉陵区政府原来已抵押给银行,却隐瞒事实真相一直欺骗王德双,工程修到快一半的时候,都办不了开工等手续,后来才叫王德双垫资才去解除银行的抵押,最终办理了土地开发等手续。2015年6月16日唐xx担任总指挥组织对南山府邸工地清场,不要王德双公司的人参加,公司当时安排何大学到现场见证,唐xx下令叫人把何大学送到滨江派出所留近置一天时间。当天查封扣押4396万元的材料、设备,公司没有任何一人签字,有关部门竟将材料、设备直接交给涉黑人员王建林保管,后来将手续送到看守所让王德双签字,手续上让写600万的材料设备,王德双当时拒绝签字,在清场的头两天公司专门请了第三方某婚庆公司对南山府邸工地上的所有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全部摄像制成光盘,保留了该证据光盘现在市某部门陈路同志处,经审计部门鉴定是4369万元的材料设备。
四、嘉陵区有关人员违反《规定》
(一)尹xx、史xx、李xx、王xx、唐xx等人强行干预要求有关部门必须以王德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关押起来判刑,判决之后,王德双上诉南充中院,南充中院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6年11月8日以(2016)川13刑终181号刑事裁定,撤销(2015)嘉刑初字第199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案件反复三番五次延期退查,在无新的证据情况下法官彭x直接按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下判,判决之后暗示若上诉惨得很。至今王德双都不敢申诉,害怕又被他们整,该案件经刑法专家教授分析讨论纯属是一起冤假错案。
(二)深圳南充商会负责人一行前往南充嘉陵区被史x、唐xx欺骗。福建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嘉铭房地产公司完全是属于民事纠纷。区有关人员强迫王德双认可只有198423166元,协议书写明“不允许再有任何异议”,实际王德双做的工程量应该是268140066元(有审计结果),案件一审判决上诉到了南充中院,有关人员又出面干预。
五、法院应尊重事实,不应完全采信非法证据认定案件
(一)有关部门判王德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有期徒刑两年,依据的不是农民工的报案和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责令支付令,而是采信的没有审计鉴定资质的单位和没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对王德双的劳务分包公司杨xx的资金审计出的一个报告,推定王德双欠农民工工资200多万元,判决之后,上诉后尽管审理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仍然判王德双一年零十一个月。
(二)王建林趁王德双被关押之机捏造事实伪造水电消防结算协议书和结算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得逞,只有302万元的水电消防工程款嘉陵法院却判决王德双支付王建林13391528元,终审判决王德双支付王建林13345792元,王德双通过申诉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已发回重审。
(三)有关人员王xx罔顾客观事实,与申请人何xx串通,2020年10月14日上午在办公室将王德双带到惠阳区法院,出示过期的空白法律文书对王德双进行威胁恐吓,王xx不顾以前王德双与何xx就1766号判决书和1767号判决书双方签订350万元的和解协议,并在履行过程中,法院王xx擅自推翻强迫王德双又重新签订一份350万元的和解协议,何xx与王xx的行为严重违法。更为突出的是另一宗案件当事人李xx根本没有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王德双与当事人李xx也于2019年签订和解协议书,王xx也强迫王德双要重新签订和解协议。嘉陵区法院扣押王德双4369万元的材料、设备,王xx不给王德双追回、退还,认真处理与何xx的债务纠纷,相反以私人关系利用公权办案,第二天王xx与申请人何xx到深圳南山水湾村国基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又去查王德双的相关资料,下午又到南充深圳商会调查并扬言将王德双抓回南充去判刑,在深圳王德双的合作单位及同事之间污蔑诽谤王德双,给王德双的民营企业在深圳造成很坏的影响,王xx办关系案的行为程序涉嫌严重违规违法。
(四)任xx、何x、杨xx对王建林以欺骗的手段和方法骗取四川德华公司的公章,私自打印全部代理文书,冒充“王总”(王德双)欺骗律师梁静通过南充中级法院,出台(2015)南中法民初字第172号调解书,该调解书不但程序违法、内容违法,既不尊重专业法官委员会和审委会的决定,也不撤销和纠正(2015)南中法民初字第172号调解书,公开支持王建林诈骗王德双600万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蔡xx擅自改变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非颠倒非法剥夺当事人王德双的合法权益。福建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充市嘉陵区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是结算纠纷,蔡xx办案将结算纠纷的诉求强行改变为土地合同纠纷,歪曲事实,违背职业道德和良知。
综上案例所述: 这是一个民营企业家王德双在南充亲身经历过的人和事,嘉陵区有关部门不讲理、不讲法之程度令人震惊!王德双从深圳带一个亿的资金回到南充,非但一分钱没赚,连其交的5000万元保证金都已被侵吞,出现这些情况真让人为之震惊发人深省!
黑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作为扫黑除恶治本阶段的2020年,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四川南充市扫黑除恶形势依然很严峻。
期盼南充市尽快出重拳扫黑除恶,保一方平安,为受害者伸冤。
(反映人:王德双 承诺对以上反映事实情况的真实性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