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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波等8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究竟遭遇了什么?

2020-08-26 16:01:40 来源: 中华网 作者:
摘要: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两年多来,端掉了一批批罪大恶极的黑恶犯罪团伙,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强化了社会管理,净化了社会环境,举国上下无不为之拍手称快,发自内心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两年多来,端掉了一批批罪大恶极的黑恶犯罪团伙,震了违法犯罪分子,强化了社会管理,净化了社会环境,举国上下无不为之拍手称快,发自内心的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
然而,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在承办于广波等8人涉嫌强迫交易一案的过程中,未按法律规范办案,从开始就人为拔高,主观臆断,先定罪,歪曲事实,断章取义,七拼八揍成材料。采用精神折磨、污辱、恐吓、威胁、疲劳审讯、长冻饿、引供、诱供、变相折磨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于广波等8人心理、身体健康。
我是嫌疑人于广波的妻子,嫌疑人于淼的母亲。2019年6月15日这天如晴天霹力,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突如其来的抓走了他们父子俩,瞬间我的天塌了,不知道他们父子俩犯了什么罪,慌得不知所措,整个脑子一片空白。2016-2019年期间患精神抑郁的于广波,因长期失眠,心脏病严重,经常不明原因的昏厥,被抓前两天还跌倒在地大小便失禁,怎么禁得住如此的刺激,我的心凉到谷底,直冒冷汗,担心他经受不了打击疯掉,在忐忑不安中分别为父子俩请了代理律师探、会见,以便了解我丈夫于广波的身体状况。
2019年6月15日晚10点,于广波、于淼父子俩被抓,2019年6月16日晚9点被刑拘羁押在盐城看所;2019年7月16日,因无犯罪事实证据提请逮捕,于是将于广波父子转为监视居住,在律师的再三追问下,亭湖区有关部门才告知关押在盐城市出租民房里,一般监视居住按规定应该是在家里限制外出,而于广波等人为什么要被关到八九十公里的地,我觉得有问题,催促两位律师去会见,会见后得知父子俩被当着杀人犯、特大刑事犯,带着沉重的手铐、脚蹽,儿子的脚踝上血迹斑斑,我的心崩溃了,惶恐不安的熬过了一星期,我不放心父子俩的身体状况,休息时间,饮食情况,求律师申请会见于广波父子,父子俩竟然都要我给他们带厚衣服、长统厚袜子,听到这个情况我泪流满面,心疼的滴血,在炎烈的夏日我们穿短袖、裙子都在流汗,他们为何要秋天穿的衣服?这长期的冻他们怎么受得了?我愤怒、我哭泣、我难过,我仰天长叹这是什么世道?这是在侦查事情真相吗?自此我开始怀疑这就是外界传说监视居住就是违法逼供拿证据吗?第三次律师会见,我特别叫律师留意他们父子俩穿的什么衣服,结果他们告诉我夏天薄衣服和秋裤都扒在身上,每顿吃的是度命的一点点干饭。   
当律师询问父子俩每天24小时作息时间时得知:
于广波,早6时—夜24时在办案点接受讯问,讯问期间双腿、双手均束缚在坐位上18小时;0时—6时休息,休息时间全程刑具。
于淼,0时—下午18时,在办案点接受讯问,讯问期间双腿、双手均束缚在坐位上18小时;18时—24时休息,休息时间全程刑具。
父子俩就这样被他们折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换位思考同样让办案人员这样一个星期带刑具他们会怎样?同时父子俩还要承受办案人员的辱骂、折磨、威胁等,这些违法办案行为在公开庭审中也得到于广波、于淼等人质证时的证。
2020年6月19日下午二点左右,于广波在庭审质证环节时,情绪异常激动,几经呼喊。2019年7月17日—2019年9月5日之间的询问笔录都是真实的(尽管受到非人的虐待),但是9月5日—9日期间形成的笔录均是办案人员关掉所有的监控,5天5夜对于广波实施更加疯狂的摧残,于广波为了保命,痛苦违心的在办案人员早已预备好的笔录上签字,都不是真实的询问笔录。但不知何故,本案2020年6月19日公开庭审视频中于广波讲的这段没有了,但我们旁听的人都清楚地听到。于广波说,瞿凌杰等人关掉了办案点监控录像,咆哮着对他说:我三天内非把你拿下,你(于广波)就是我“砧板上的肉,我想怎么剁就怎么剁”。本案庭审中,于淼、嵇军、徐大春、顾宇当庭陈述监视居住期间均遭受侦查人员恐吓、威胁、羞辱、诱供、逼供、挨饿、挨冻、长时间带刑具的精神折磨,甚至利用暴力收集有罪供述,讯问笔录内容实属有关部门歪曲其真实意思的捏造、虚构内容。于淼等当庭陈述讯问人员肆意自称:“是他们砧板上的肉,想怎么斩就怎么斩”,而强行逼迫其确认笔录内容,嵇军当庭陈述徐凌杰用拳头猛击嘴巴使其出血,扇他的后脑,日夜反铐。徐大春当庭陈述对其精神折磨,让他在办案人员准备好的口供上签字,否则威胁他坐老虎凳,有监视居住场所房间的视频为证。顾宇当庭陈述所有的口供笔录都做了约10遍,每次不达到他们的要求,口供笔录都是不算数的,就这样折磨到差两天就两个月,勉强按照他们要求的口供签字才罢休,6月20日左右,监视居住期间办案人员不给他吃饭,威胁、辱骂等手段逼迫其签笔录,都是按照办案人员的意图,没按事实去描述。
于广波等上述嫌疑人遭受非法逼供讯问手段真是触目惊心,导致被告人在受办案人员强迫、威胁,恐惧心理状态下被迫违心承认。作为公司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协助配合燃气办巡查,提供“黑气贩”违法线索,劝阻、引导、检举、告发等事实行为被有关部门歪曲被告人杜撰的稽查队利用拦截、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交易。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刘忠林、张志超50多起案,特别是今年张玉环骇人听闻的冤案,成为中国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者,这些案件的平反说明了什么问题:其几乎都关涉采取疲劳审讯,精神折磨,变相体罚手段强迫有罪供述和自书认罪,刑讯逼供程序不公,导致实体的不公,冤假错案象幽灵一样始终不离不弃,有关部门的专横亦将司法丧失公信力,社会频发血淋淋的暴力事件,与冤假错案密不可分,正是因为法律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张,权得不到保障。辜负总书记“在每一个案子中,让老百姓受到公平正义”,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目的在于保障无辜者免受刑事追究,而不在于放纵和袒护犯罪分子,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整个天会塌下来。如此蒙受不白之冤,于广波父子俩、我的家、我们的企业一百二十多名职工的天也都会塌下来。
如果于广波等人真的有罪,我们信服事实,但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为了保护“黑气贩”的非法利益,致于广波等人蒙冤牢,我们不服!邪恶不应当压倒正义!请全社会关注倾听我们弱势群体的声音!帮帮实受如此冤害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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